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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法律解析
性侵

女童遭猥褻 竟叫其他男生脫褲子

彰化縣一名51歲廖姓男子2年前見當時就讀國小一年級的7歲女童與曾祖母同住相依為命,年幼可欺,竟拉她到自己住處強脫褲子舔下體,事後女童在補習班叫另名男童脫褲,想要模仿廖男對她做的行為但被阻止,補習班通報社工查訪才揭發廖男淫行。台中高分院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廖男3年10月徒刑。

廖男否認犯行,辯稱若女童遭猥褻,為何仍和他和平共處,也沒有創傷壓力症候群現象。不過法官考量廖男沒通過測謊,且女童與廖男之間並無宿怨,應無陷害理由,仍判他有罪。

女童還指控廖男在客廳、廁所地板將她壓制在地,並強脫褲子企圖性侵,但因女童生殖器太小才沒得逞,此外,女童又稱廖男曾多次利用騎機車載她倒垃圾的機會,將手伸向後座撫摸她的下體;女童家人也控訴女童常有異常動作,例如在地板尿尿、翻找垃圾桶的衛生紙或是衛生棉等,質疑這些行為都是廖男所造成。

不過女童的父親和補習班老師也證稱,女童常有說謊和偷東西的行為,例如謊稱生病自己打電話請假、亂丟垃圾被發現卻說垃圾在口袋等,女童父親也看過女童偷看A片,法官質疑女童看A片後誇大說詞,加上女童指控廖男性侵未遂部分查無具體證據,因此僅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廖男3年10月徒刑。(鄧玉瑩/台中報導)(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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