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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探討

身為一位徵信執業人員,在初入徵信業之時,會碰上什麼樣的反對與阻力,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如此義無反顧,願意承受這些壓力,盡心地完成每一位委託人的請託;而在業務執行的時候,又會遇上什麼樣的突發狀況,又是如何巧妙地化解危機。徵信執業人員的酸甜苦辣,將一一在此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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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女人徵信公司為離婚婦女爭取子女監護權!

專業女人徵信公司為離婚婦女爭取子女監護權!

徵信社經理:小君

很多人聽到許多婦女朋友面臨丈夫外遇背叛、家暴毆打,卻還是隱忍著時,總是會問:為什麼不離婚?

離婚兩個字說得簡單,然而背後卻存在著太多考量:外界眼光、經濟壓力、子女監護權...等等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子女監護權;一般說來,母親往往比丈夫付出更多心力照顧子女,子女是許多母親的重心,如果離婚可能會失去子女監護權,那麼許多婦女朋友寧願選擇不離婚、委屈自己繼續在不快樂的婚姻之中。

尤其許多婦女結婚後就在家相夫教子,脫離社會這麼多年,即使遭受丈夫外遇、家暴的痛苦想要離婚,但是卻又擔心離婚後難以在社會上找到一份足以養活自己和子女的工作...

雖然根據司法院的統計,夫妻離婚時,母親取得子女監護權的比例遠遠高於父親,但是這樣的數據並不能證明女性在一般情況爭取子女監護權較為有利;例如因家暴而離婚的案件,施暴者有九成以上為男性,像這種情形,子女監護權往往不會判給有家暴史的父親。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律師的吳宜臻指出:在一般的情況下,女性爭取子女監護權相當不利;許多經濟弱勢的女性,如外籍配偶等,法官會因為母親較無經濟能力而將子女監護權判給父親。

即使女性擔任較高職位、擁有比男方較佳的經濟能力,離婚也未必能成功爭取子女監護權。

在法庭上,許多法官認為高階職位的母親生活太忙或生活複雜,不足以擔任母職,卻能接受男性工作忙而無法照顧小孩,更認為父親離婚只要有家人的支持系統,並願意撥時間陪小孩就是難能可貴!

雖然在監護權的判決主要是以子女最佳利益做為考量,但是在實務判決上,法官往往對於離婚母親採用一套標準:母親經濟能力不用較男方好(但也不能太差),但一定要有時間照顧小孩,即使有娘家的支援系統也不納入考量。

但對父親又採另一套標準:父親經濟能力必須強過母親,且只要有家庭系統支援就可以爭取到子女監護權!

也因此在女人國際徵信公司許多離婚爭取子女監護權的委託當中,就面臨過許多對方律師深知法官對母職的要求,因此以母親無法兼顧工作與照顧子女來做攻擊!

女人國際徵信公司了解子女監護權對婦女朋友的重要性,因此在面臨離婚爭取子女監護權案件時,一定蒐證全面有利之證據,這也就是勝訴的重要關鍵!

我們了解子女監護權對離婚婦女的重要性,因為同為女人,我們更了解女性委託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