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親人離世後,繼承遺產看似理所當然,但如果亡者生前欠債累累、卡債纍纍,繼承人若不主動處理,很可能「財產沒繼承到,反倒繼承一堆債」。這時,「拋棄繼承」就是保護自己與家人免於債務牽連的重要法律程序。
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什麼是拋棄繼承、該如何辦理、法律時效與限制有哪些,以及實際法院判決案例,協助你做出明智選擇。
拋棄繼承是什麼?我一定要繼承家人的遺產嗎?
根據《民法》第1148條,繼承人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權」,也就是完全不接受死者的遺產,包括財產與債務。
這表示,當你辦理拋棄繼承後:
▪ 不需承擔被繼承人生前的任何債務。
▪ 不會取得任何遺產。
▪ 被視為「自始未繼承」,法律上不視為繼承人。
拋棄繼承最常見的適用情況包括:
▪ 被繼承人留有大量債務。
▪ 被繼承人名下有訴訟、欠稅、罰單、卡債等財務風險。
▪ 家族成員希望避免糾紛或後代遭牽連。
注意:拋棄繼承並非放棄某部分遺產,而是全部放棄,無法只挑財產不要債務。
拋棄繼承要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文件與流程?
拋棄繼承有嚴格的程序規定與時間限制,以下為辦理流程與所需資料:
1. 拋棄繼承時限
▪ 繼承人於知悉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 若逾期未辦理,視為接受繼承,可能需負擔債務。
2. 辦理地點
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出申請。
3. 應備文件
▪ 拋棄繼承聲明書。
▪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如除戶謄本)。
▪ 申請人戶籍謄本(需顯示與被繼承人之親屬關係)。
▪ 身分證影本。
▪ 若為未成年子女,由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為聲明,需經法院許可。
4. 申請步驟(以成年人為例)
▪ 準備完整文件。
▪ 填寫聲明書,簽名並繳交法院。
▪ 法院審查後發出「拋棄繼承裁定書」。
▪ 可再向戶政事務所辦理註記,供後代查詢。
辦理過程通常約 2 至 4 週,如文件齊全則可加快流程。
小孩也能拋棄繼承嗎?拋棄後順位會遞補嗎?
很多父母擔心自己幫小孩辦理拋棄繼承會違法,事實上,根據實務慣例與法律:
▪ 未成年子女亦可拋棄繼承,但需由父母雙方或單一監護人代為聲明,並經法院許可。
▪ 若父母一同為監護人,須共同向法院提出聲請。
▪ 法院將審酌該行為是否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如為避免債務牽連,通常會准許。
拋棄繼承會引發順位遞補。也就是說:
▪ 若第一順位全部拋棄,則由第二順位(如父母)繼承。
▪ 若第二順位也拋棄,則由第三順位(如兄弟姊妹)繼承,以此類推。
▪ 若所有順位均拋棄,遺產將由國庫收歸國有。
因此,若家族多人需拋棄繼承,建議同步申請,以避免部分成員承擔全數債務。
案例判決:未按時拋棄繼承,被銀行追債百萬
案例一:
陳先生父親過世後,他未於三個月內聲明拋棄繼承。數月後,銀行依據父親生前所欠貸款,對陳先生提起訴訟。陳先生主張不知父親欠債,但法院認定其已接受繼承,仍需承擔債務,最終須償還 120 萬元。
案例二:
林女士幫年幼子女辦理拋棄繼承,但法院認定僅由母親單方聲明,未經另一監護人同意,因此裁定不成立。後來債權人對子女聲請執行,才發現程序瑕疵。經律師協助重新辦理後,法院才補發有效裁定書。
案例三:
張家兄妹三人,父親過世後兄長未辦理拋棄,弟妹拋棄成功。日後,張兄需單獨承擔父親 200 萬元之債,無法請求弟妹分擔。法院指出拋棄為個人行為,若未同步辦理,即視為有效分擔責任。
這些案例都提醒我們,拋棄繼承必須:
▪ 把握三個月期限。
▪ 程序正確(包含未成年子女、所有法定繼承人)。
▪ 與親屬間做好溝通與同步辦理。
小結:拋棄繼承是合法自保的關鍵步驟
拋棄繼承並非不孝,而是一種合理保護自己與下一代的法律工具。只要程序正確、時間掌握得當,就能合法解除可能承擔的債務風險。
我們提供以下服務協助您辦理拋棄繼承:
▪ 協助文件準備與法院聲明書撰寫
▪ 評估是否適用拋棄與建議順位規劃
▪ 協助未成年子女申請法院同意書
▪ 全家族同步申請遞補繼承順位建議
▪ 拋棄後後續戶政、銀行、稅務註記處理
若您有繼承上的疑問或正面臨繼承債務糾紛,歡迎立即與我們聯繫,讓專業律師團隊協助您安心處理、無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