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和他前夫離婚了,但兩人有一個兒子;後來他前夫再婚,也育有兩女。如今,前夫因病過世了,我朋友和前夫所生的兒子,可以有繼承權嗎?
夫妻離婚後,配偶的繼承權就不存在了,但不論小孩的監護權是歸誰,父、母任何一方死亡後,小孩都有繼承權。但有些情況會影響小孩繼承到遺產的比例。
依照您朋友的情況是離婚後,前夫又再娶妻且生下一個小孩,則前夫死亡後,他的新妻是當然繼承人,前妻的兩個小孩與新妻的一個小孩則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四個人都有繼承權,每人可繼承到前夫的四分之一遺產。
若前夫跟妳離婚後,沒有再結婚也沒有非婚生子女或養子女,情況就比較單純,他的遺產可由前妻的兩個小孩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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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2 18:18
小可愛
如果離婚協議書上無寫任何事項,例如:雙方拋棄因離婚所生之其餘請求權類似文字,沒寫這個,只有簽名,但另一方又再婚,那麼我可以分另一方離婚後的財產嗎?離婚後等於完全沒關係?那麼在離婚兩年後要在分離婚前的財產,可以嗎?
2018-06-12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