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約3年前開始洗腎後無經濟能力,1年多前又因主動脈剝離住院約6個月,期間娘家並無對我能有經濟上的幫助,住院期間也是我與母親輪流看戶,現在岳母因膝關節開刀住院與療養院需要用錢,我有義務需要給予經濟上的幫助嗎?前期住院時,已有給予約5萬元的支助。
岳母膝下有一子一女,但兒子幼時過繼給岳母的姊姊,未住院前,岳母與親姊共住於兒子名下的房子。
我的經濟上扣除房貸剩餘約2萬4千左右,上有父母下有一對兒女,還要照顧時常身體出狀況的老婆。
老婆的身上有高血壓、主動脈剝離,慢性腎臟病,固定1,3,5洗腎,因開刀時有中風情況,週視力受損,也無法自行駕駛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