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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法律解析
家事

零瑕疵婚姻,想離婚

夫妻結婚多年已由熱情如火到感情淡如水,把家當旅館好幾年沒互動,妻子提離婚,丈夫卻回:「要離婚可以,但你一毛錢都拿不到」,夫妻倆沒話講、沒相同興趣,雖然沒有外遇,但夫妻生活沒火花,找不到問題的婚姻,要怎麼離婚?
 
法律解析

離婚方式除了耳熟能詳的惡意遺棄、通姦…等協議離婚之外,還有判決離婚。

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正難以維持婚姻者」,法院會斟酌雙方當事人主觀意願與客觀情事綜合判斷,如果兩人真的互不來往,食不同桌、行不同車,形同陌路,誠摯相愛的基礎看來也沒有了,婚姻已無回復希望,夫妻也真的不想再維持婚姻,法院通常就會判准離婚。
 
不過有但書,如是單方造成,則僅另一方有權提出;雙方責任,法院會衡量責任程度,責任較輕一方才有權利提出判決離婚的請求;雙方責任程度相同,兩人都具有請求離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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