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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法律解析
家事

惡意遺棄小孩

一天傍晚育幼院門口,發現一名被遺棄的女嬰,身上衣著乾淨,警方據監視器畫面調查發現,遺棄者是女嬰生母及同居男友,因僅靠男友薪水無法負擔一家三口,不得已才遺棄女嬰,雖兩人表現不捨之情,但仍依遺棄罪函送法辦,目前孩子交由寄養家庭安置。
 
法律解析

刑法第293條規定:「遺棄無力自救之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4條 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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