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規定,係指「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者」,如網路騙案、電話騙錢、投資詐騙等均屬。構成要件包括:
▪ 以陳述不實、隱瞞重要事實或製造假象作為誘因;
▪ 被害人因而誤信並交付財物、票據、權利等;
▪ 行為人有故意獲利、不考慮倫理道德之心態。
例如假冒銀行人員索取密碼、詐稱親人遭車禍需錢救治、以虛構投資平台吸金,都構成詐欺罪。
詐欺罪會被判刑嗎?法律規定與量刑標準是什麼?
詐欺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或單科罰金。若具加重情節,如多人共同犯案、大額詐騙、特殊身分濫權者實施等,可依:
▪ 單一案件金額超過一定標準,可依法加重至五年以上徒刑;
▪ 團體犯罪、頻繁犯案、侵害老弱婦孺、使用科技犯罪工具、取得暴利等均屬加重情節。
法院在量刑時通常參考以下因素:
1.詐取金額與受害人數;
2.受害人是否屬弱勢(老人、身心障礙者);
3.詐騙手法是否專業、誘導技巧高;
4.是否主動道歉、賠償或取得和解;
5.是否主動自首、退賠、積極補救;
6.是否有累犯或前科紀錄。
具這些有利事由者,可爭取較輕或緩刑處遇。
被控詐欺如何自救?有哪些辯護策略?
面對詐欺指控,適當應對策略包括:
1.是否屬誤解、善意借用或善意延遲交付?
若曾坦言無意詐騙,而是因資金周轉問題未及時返還,可主張非犯罪意圖。
2.釐清告訴人是否誣告?
若告訴不實、證人作偽證或證言失準,應透過律師蒐證調查破案。
3.是否主動退還贓款並道歉?
自首、退贓、道歉與和解,有助爭取檢察官不起訴或法院從輕量刑。
4.是否有證據顯示非自己主導?
如系冒名或借名詐騙,應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非犯罪主腦。
5.是否違法取得證據?
若警察搜索或扣押程序違反法定程序,可爭取排除證據,影響整體證據力。
透過律師協助建立這些辯護重點,許多詐欺案件可以有效挽回局面,避免入獄或獲取替代處分。
實務案例解析:法院如何判定與量刑?
▪ 案例一:老人被稱投資管道詐欺
甲假冒退休軍官邀老人投資高報酬商品,詐得200萬元。法院認定其詐術巧妙、受害人為弱勢群體,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追徵犯罪所得。
▪ 案例二:網路拍賣未出貨屬債務糾紛
乙因缺乏資金未及時出貨,被多名買家提告詐欺。乙退還貨款並與被害人和解。法院認定屬債務糾紛非故意詐騙,判決不起訴或無罪釋放。
▪ 案例三:假扮公務詐取保護金
丙冒充官員恐嚇商家交付保護費,被害人報案。法院認定其構成加重詐欺罪,判七年徒刑,併科高額罰金。
▪ 案例四:自首並賠償獲緩刑
丁因資金缺乏誤引投資平台詐騙,事後主動退還資金、道歉並達成和解。法院考量其自展悔意,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可免除入監。
詐欺罪偵辦與法院流程概要
刑事程序包括:警察受理→偵查階段→起訴或不起訴、緩起訴→法院審理→判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定讞後執行刑罰→假釋或執行終結。
法律依據包括:《刑法》第339條及相關加重條款、《刑事訴訟法》相關程序,是偵查與辯護的主要依據。律師可在偵查階段介入,協助主動退贓、呈報和解與證據申請,是防止案情惡化的關鍵。
我們提供的詐欺罪相關服務
▪ 案件初步評估與法律諮詢;
▪ 證據分析與偵查協助;
▪ 被害人協商退還贓款與和解;
▪ 自首與退贓計畫制定;
▪ 起訴後庭辯護與證人安排;
▪ 上訴與抗告法律策略;
▪ 假釋、緩刑後協助重建信用;
▪ 心理輔導與行為矯治連結。
詐欺罪雖重,但透過策略防守仍有轉圜空間
詐欺案若成立勢必受刑責,但若行為非惡意、費用已退、展現悔意,仍有可能避免牢獄之災。律師協助下,很多案件能化險為夷,重回正常生活。如果您正面臨詐欺案件指控或擔心被控告,請立即聯繫我們法律團隊,我們將與您共同制定最佳法律策略,保障權益、翻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