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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多少
刑事/毒品犯罪

什麼是恐嚇罪?哪些行為會觸法?

恐嚇罪係指以暴力、恐嚇或其他強制手段,使他人感覺生命、身體、安全或財產有立即威脅,導至受害人產生恐懼而服從或害怕行動。《刑法》第305條規定,恐嚇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什麼是恐嚇罪?
 
常見構成要件包括:
 
▪ 暴力或強制手段:如揮拳威嚇、堵住去路、使用棍棒等;
▪ 恐嚇言語或威脅:以恐嚇語句威脅他人生命、家庭或財產安全;
▪ 產生實質恐懼:受害人實際感到害怕或配合加害人要求;
▪ 若恐嚇內容涉及重大案件(如勒索、綁架、殺害親屬等),即可能構成「加重恐嚇」或其他更重罪名。
 
網路傳訊、簡訊或留言板上的恐嚇警告、散播謠言、散布對個人造成恐懼之虛假訊息,亦屬恐嚇行為。
 
恐嚇行為會被判刑嗎?懲罰標準與減刑方式?
 
法院量刑依據以下因素評估:
 
1.恐嚇手段是否強硬
▪ 當場揮拳毆打恐嚇,加重恐嚇罪最低量刑可達三年以上。
▪ 若只是口頭恐嚇,法院可能判拘役或較低量刑。
 
2.恐嚇對象是否屬弱勢
▪ 面對老弱、孕婦、兒童,法院可能加重刑期。

3.被害人恐懼程度與後續影響
▪ 若受害人因恐嚇而暫離住所、報警、傷害健康等,加重量刑。
 
4.加害人悔意與和解態度
▪ 若主動道歉、和解並賠償被害人,法院可從輕或緩刑。
 
懲罰範圍:
 
▪ 一般恐嚇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
▪ 加重恐嚇罪(如造成之恐懼顯著、危害更嚴重者):至少一年以上刑期;
▪ 同時觸及其他罪名,如恐嚇取財、恐嚇性侵等,亦將加重或構成併罪,員量更重。
 
受到恐嚇我應該怎麼做?可以反控或報案嗎?
 
若你是恐嚇行為的受害人,可採取以下策略保障權益:
 
1.先行報警與提供證據
保留電話錄音、文字訊息、通訊紀錄、通話記錄或錄影作為證據。向警方報案能使警方蒐集資料並立案調查。
 
2.申請保護令或臨時防護措施
若為親密關係者施以恐嚇可申請家暴保護令;同樣針對一般生活範疇受威脅者,可申請法院核發臨時限制令。
 
3.尋求律師協助
律師能協助你整理證據資料、聲請法院賠償、申請被害人保護權益,同時在訴訟程序中為你爭取最大公義。
 
4.提告併計損害賠償
除刑事指控,亦可透過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慰撫金、醫療費、法律費用等賠償。
 
5.慎重處理對話內容
不主動回應恐嚇者,避免進一步激化問題,由律師依程序進行協調或通知法院。
 
依法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才是走出恐懼的關鍵。
 
恐嚇罪相關法律與程序知識
 
本罪相關法條及司法程序要點:
 
▪ 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法定刑;
▪ 刑法第306條:加重恐嚇處罰基準;
▪ 刑事訴訟法:受害人可申請作為附帶民事訴訟;
▪ 家暴防治法:若恐嚇出自伴侶、家庭成員,可申請保護;
▪ 通訊保障條例:網路恐嚇可依此條調查網路資料。
 
程式上包括報案立案、偵查、起訴、不起訴、出庭、上訴至二審及高院。律師能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協助,有效保障受害人權利。
 
實務案例與法院裁定剖析
 
▪ 案例一:街頭爭執揮拳恐嚇
甲於夜晚停車糾紛中向乙揮拳揚言「我打死你」,乙恐懼立刻報警。法院認為構成現場恐嚇與暴力,判處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並支付被害人另一項心理諮商費用。
 
▪ 案例二:前伴侶簡訊恐嚇
女方與前男友分手後,男方以簡訊威脅「再跟別的男人講話就去找你」。女方報警並提供簡訊證據。法院認定強制內容,判處男方拘役三十日並限制不得接近女方,另命心理治療義務。
 
▪ 案例三:企業主管以權勢恐嚇員工
D員工向法院提告主管以職權逼迫不成被恐嚇、辱罵並留存錄音。法院認為已超越職場指導範圍,判處主管拘役六十日、更令其接受職場心理教育並賠償精神慰撫金。
 
我們提供哪些恐嚇罪相關法律服務?
 
若您涉入恐嚇糾紛,或擔心遭受恐嚇威脅,我們可提供以下協助:
 
▪ 案件評估與證據整理;
▪ 偵查程序協助與律師陪同報案;
▪ 提出保護令、限制令應用;
▪ 訴訟策略與法院出庭辯護;
▪ 民事賠償聲請與申索精神損害賠償;
▪ 被害人心理或法治輔導諮詢;
▪ 職場調查報告與法律風險評估;
▪ 判決後持續法律輔導與保護。
 
我們致力於保障您的人身安全與合法權益,無論您是被害人或需防衛的對象,請務必採取法律行動,不要放任恐怖行為摧毀生活平安。
 
恐嚇罪不可忽視,採取對應措施才能保障自己
 
恐嚇行為可能只是言語,也可能是暴力或權勢侵犯,但只要造成他人實質恐懼,即有可能構成犯罪。受害人應主動蒐證、報警、聲請保護,透過法律途徑制止侵害。若您面臨此類勒迫狀況,請立即聯繫專業律師,我們將陪伴您走過司法程序,恢復生活安定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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