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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多少
勞資爭議

什麼是特休?勞基法如何保障勞工休假權?

特休(特別休假)是勞基法保障之帶薪休假之一,旨在讓勞工在長期工作後享有適度休息。其基本要點如下:
 
1.特休資格條件
勞工連續工作滿6個月,公司須給予3天特休;工作滿1年可7天;2年10天;3年14天;第4至6年依次增加至15天;之後每增加2年再多1天,最高至30天。
此安排鼓勵勞工維持工作力與身心健康。
 
2.特休的工資計算與使用規則
特休期間,公司的薪資應與正常工作日相同;若雇主要求補償,應與雙方約定。對於未使用的特休,離職時雇主須依平均工資折現補償。
 
3.特休處理原則
勞工可按公司規定提出申請並協商使用;若出現工作與休假衝突,雇主應提供適當備案或部分補償。但雇主不得強制勞工放棄特休。

什麼是特休
 
公司未發放或限制特休怎麼辦?我該如何維權?
 
違反特休規定的行為,在實務上不少見。針對這些情況,勞工可採取以下應對方式:
 
1.申請工時與休假證明
勞工應保留出勤記錄、申請休假紀錄與往來郵件或通訊,做為日後申訴或訴訟證據。
 
2.向地方勞工局申訴
勞檢官可視違法情節,命雇主改善或補償,並進一步裁罰。
 
3.透過調解或仲裁處理爭議
勞資雙方可協商調解未休假期間事宜,若不成,可走勞動事件法仲裁。
 
4.提出民事訴訟請求補償
如證據充足,勞工可向法院請求賠償特休未休之平均工資,並附加利息與訴訟費。
 
實務上,只要掌握證據與程序,多數案件能獲得法律支持。
 
特休可以折算現金嗎?離職後有多少特休薪資可拿?
 
特休的折現與補償標準如下:
 
1.離職時未使用特休應補償
離職當月或提前離職時,雇主應計算勞工已獲得卻未使用之特休日數,依照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折算現金支付。
 
2.特休可否折現?
特休原則上是為休息設計,不應由雇主強制折現;但若勞工自願協商,或因業務繁忙無法休,理論上可補償,但仍須當事人同意,且不得剝奪原本享有之天數。
 
3.協議離職的特休處理
離職協議亦應明確列出特休處理辦法,包括折現、換補休、或扣抵補償等。
 
案例參考:法院曾判決,某公司自離職日起即停止特休計算,勞工因此爭取當年度特休與離職補償。法院判決該公司補發四天特休薪資,並賠償勞工因主動辭職而延遲領用的薪資利息。
 
實務案例分享:法院如何裁定特休爭議?
 
▪ 案例一:新制特休遺漏補償
A自2019年起工作,因公司未依法計算特休,導致累積未休特休達15天。A離職時聲請補償,公司主張制度差異不予支付。法院最終判決該公司應依法律補發特休工資及利息。
 
▪ 案例二:試用期後特休的計算爭議
B於試用期滿後提出特休申請,公司認為尚未滿一年不予補償。法院判定自滿一年起即應依比例計算特休,要求公司補償該階段的未休工資。
 
▪ 案例三:自願協議折現仍須補足基準
C離職前協議以折現代替請假,公司提出按100%工資補償。法官指出,折現金額不得低於6個月平均工資,該協議雖合法,但補償標準須符合勞基法。
 
特休不只是天數,而是生活品質與權益保障
 
特休作為一種帶薪休假權利,旨在平衡工作與生活,是每位勞工應享福利。若雇主未依法保障,勞工不該視其為可被剝奪的權益,而應主動了解、蒐證並採取必要維權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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