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即指勞工在法定工時(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外從事工作,公司若有額外工作需求,即構成加班。根據《勞動基準法》,雇主應與員工事先約定,加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加班時數限制
▪ 日常加班:每月以不超過46小時為上限
▪ 例假日或特休加班時則不得折算
2.要件必備
▪ 雇主必須基於工作必要或臨時狀況才可要求加班,不能恣意調度
▪ 加班需取得勞工同意,若未事先告知或強迫加班,屬違法
3.補償與主管合意
▪ 公司必須支付加班費(平日加班1.33倍、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加班1.66倍、特休加班2倍)
▪ 若雙方同意,亦可選擇由公司給予加班補休,但應於特定期限內完成補休
因此,公司即使有工作需要,也必須依規定申請或與員工協商,否則強制加班屬違法行為。
加班費可以逃避或延後支付嗎?我該如何請求補償?
加班報酬與補償日常實務中有以下法定保障:
▪ 加班費按時支付:薪資發放時應一併支付加班費,不得拖延或遲發
▪ 加班補休規定:補休應於加班發生後一定期限內辦理,否則仍應發放加班費
▪ 工作記錄保存:雇主必須完整保存加班時數,以利勞檢調查或勞工自主檢核
▪ 申訴途徑:若加班費未發,可向勞工局申訴,或透過法院提出欠薪或加班費請求
當你面對加班費遭延遲或未給付時,可以採取如下行動:
1.事前溝通與內部申請
向主管或人資提出加班確認與費用核發要求,並保留加班記錄
2.申請勞檢調查
若公司拒絕或藉故推託,可向當地勞工局檢舉,主管機關可裁處雇主
3.向法院提出請求
超過一定金額或涉及補償爭議,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加班費與補償
4.注意仲裁或調解程序
勞動事件法提供勞雇調解與仲裁機制,程序簡便且解決速度較快
這些機制能協助你依法維護應得的加班補償。
倘若不願加班,可以拒絕嗎?會不會因此被資遣或降薪?
很多勞工擔心拒絕加班會被扣薪、調職或不續約,而這類疑問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1.是否觸法行為
若拒絕加班並非基於法定原因,例如健康因素、照顧家庭等,且在合理工時內拒絕出勤,公司不應因此進行懲處
2.合約與公司規章規定
雇佣契約或員工手冊如明文約定加班義務,勞工仍應配合,否則公司可能依內規處分
但此類規定亦須合法、合比例,不能與法令衝突
3.不合理要求可提糾紛
若公司在整體不停要求超時工作,或經常性使員工加班超過法定上限,可向勞工局檢舉並主張不當解雇或職場霸凌
1.因拒絕加班被裁員是否構成不當資遣?
若員工非因能力或客觀需求不符而拒絕加班,卻因此被資遣,可主張不當資遣並請求賠償與復職
因此,若加班非合同必備且法定範圍外,你仍有權選擇拒絕,但需留意你的表現與拒絕理由,合理準備說明及溝通。
相關法律與程序重點
▪ 《勞動基準法》第30–32條規範加班時數、薪資倍數與補休條件
▪ 《勞動事件法》提供爭議解決管道,包括調解、仲裁與訴訟
▪ 地方法院曾有判例認定公司未事先同意而計入工作時數為加班,勞工可請求加班費
▪ 勞工局針對違規雇主可進行裁罰,同時命其補發欠薪與加班費
實務案例解析:法院如何裁定加班爭議?
▪ 案例一:未申請補休仍被認加班
甲在公司連續超時工作多日,公司以補休名義延後發薪。法院認定未建檔,屬加班,判公司補發1.33倍加班費及利息。
▪ 案例二:主管強制要求加班遭認不當
乙因部門人力短缺被強迫加班至深夜,未簽書面同意。法院認定其工作屬違法加班,除了補發加班費,亦斥主管為不當勞動行為,雇主被行政處分。
▪ 案例三:拒絕非約定加班卻遭資遣
丙拒絕出勤週末加班,公司認定態度不佳並不續聘。法院判決公司濫用權利,屬不當解雇,命復職或賠償資遣補償金。
我們提供哪些加班相關法律服務?
▪ 加班契約與規章審查
▪ 加班費計算與未發核對
▪ 勞動局檢舉與資料提交
▪ 勞務事件調解與訴訟代理
▪ 職場霸凌或强制加班聲請處理
▪ 拒加班後續薪資爭議與資遣糾紛協助
▪ 復職安排與補償協商
加班不能毫無保障,用法律智慧維護職場權利
加班固然能增加收入,但若缺乏制度保障或平衡,有時反成不公平剝削。了解加班法令、主動保存證據並倚靠法律和機構協助,才能在職場上既掌握彈性,又捍衛應得權益。如果你正在面臨加班糾紛或薪資被拖延,歡迎立即聯繫我們的專業團隊,我們將協助你依循法令爭取正當待遇與職場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