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位置:首頁 > 法律知多少 > 刑事/毒品犯罪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4小時法律諮詢專線)
0800-671-671

法律知多少
刑事/毒品犯罪

假釋是什麼?跟一般服刑有什麼差別?

假釋是指因服刑者在監內表現良好、符合《刑法》第87條及《監獄行刑法》第39條等相關規定,經審查後准予在剩餘刑期中提前出獄,但仍須接受一定期間的觀察與限制。換句話說,假釋並不是無條件釋放,而是讓服刑者在社區中接受管束進而重返社會。

假釋是什麼?
 
通過假釋後,應遵守幾項要件:
 
▪ 提前出獄但剩餘刑期暫緩執行
▪ 接受觀察期間限制(如不得遷移、市內報到、禁止接觸受害人等)
▪ 需定期向監所或司法機關報到
▪ 違反限制或再次犯罪將撤銷假釋,必須重新服刑
▪ 觀察期屆滿且無違規事件,自動終止刑罰
 
假釋的核心是讓服刑者在社區中重建生活、避免再次犯罪,同時兼顧司法公平與社會安全。
 
誰能申請假釋?有年限、條件限制嗎?
 
申請假釋需符合多項條件,主因是保障社會安全以及顯示服刑者已具改過自新的可能性。具體條件如下:
 
1.刑期必須已服滿一定比例
▪ 有期徒刑必須至少服滿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視罪行情節)
▪ 無期徒刑通常需服滿二十五年以上方得申請
 
2.在監行為良好
▪ 未受重大處分
▪ 積極接受矯治、作業訓練、讀經或技能教育
 
3.假釋後可在社區安定生活
▪ 有固定住處、家人支持或工作機會
▪ 無重大社會危害性,且具回歸社區的最低保障
 
4.適用情況不得涉可恕罪(例如殺人累犯等)
▪ 若服刑是因重大暴力、組織犯罪或有被害人強力反對,法院可能依法排除假釋適用・
 
假釋申請失敗怎麼辦?可以再申請或上訴嗎?
 
假釋申請被駁回後,可採取以下策略:
 
▪ 了解駁回原因:如刑期不足、行為不良或安置不穩定
▪ 補強弱項後再行申請:申請時間通常每年一次,可累積矯治成果或職業技能
▪ 調整申請資料:新增工作證明、製作品、社區推薦信等,以展現誠意與準備度
 
值得注意的是,假釋申請本身沒有上訴機制,司法機關駁回後僅能於次期重新提出或透過律師提出更完整的補件資料。
 
相關法律與制度流程整理
 
以下為與假釋申請相關之法律與制度要點:
 
▪ 刑法第87條:明定假釋資格、審查與撤銷原因
▪ 監獄行刑法第39–44條:規範假釋申請流程與監所裁量事項
▪ 每次假釋申請受理流程如下:
1.獄方草擬行為報告與推薦意見
2.地方法院或矯正署初審
3.十天內裁准或駁回
4.裁定核准後,監所設計釋放時間與觀察期間
5.實施觀察期間管束與輔導方案
 
假釋案例分享與法院判決
 
▪ 案例一:短期徒刑且積極矯正獲准
張某服刑6個月後勤勞表現良好、自學夜校並每月準時申請假釋,地方法院依其行為改善與社區家人支持,同意以剩餘刑期1/2採假釋。
 
▪ 案例二:被駁回後補件再次申請成功
陳某最初申請因無固定住所與工作被拒,但他出獄前2個月找到就業機會、母親書寫支持信,隨後於隔年申請通過。
 
▪ 案例三:假釋違規後恢復服刑
李某獲假釋後違反限制令,未依期報到並涉公共場合鬥毆,法院依規定撤銷假釋,須回監服刑剩餘期間。
 
我們提供哪些假釋申請專業服務?
 
為協助您順利申請並取得假釋,我們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 初步評估必要條件與適用性
▪ 協助蒐集監所表現雇主證明與家人支持資料
▪ 證明具備安置與工作機會(如面試邀請函、住處租約等)
▪ 製作個人改過報告與矯正成果展示
▪ 出庭陪同申請假釋與協議觀察期安排
▪ 假釋後觀察期諮商與行為輔導支援
 
假釋不是結束,而是重啟人生的踏板
 
假釋向來被視為司法與社會給予服刑者兩度機會的制度機制。一次成功的假釋,不僅能讓服刑者提前回家、節省服刑時間,也常代表社會開始接受改過之人。
 
若你或親友正面臨假釋申請機會,誠摯建議提早蒐集資料,積極表現,並適時諮詢專業協助。我們將陪你從評估、申請到假釋中各階段,協助重返社會、重啟人生。假釋是指因服刑者在監內表現良好、符合《刑法》第87條及《監獄行刑法》第39條等相關規定,經審查後准予在剩餘刑期中提前出獄,但仍須接受一定期間的觀察與限制。換句話說,假釋並不是無條件釋放,而是讓服刑者在社區中接受管束進而重返社會。
 
通過假釋後,應遵守幾項要件:
 
提前出獄但剩餘刑期暫緩執行
 
接受觀察期間限制(如不得遷移、市內報到、禁止接觸受害人等)
 
需定期向監所或司法機關報到
 
違反限制或再次犯罪將撤銷假釋,必須重新服刑
 
觀察期屆滿且無違規事件,自動終止刑罰
 
假釋的核心是讓服刑者在社區中重建生活、避免再次犯罪,同時兼顧司法公平與社會安全。
 
誰能申請假釋?有年限、條件限制嗎?
 
申請假釋需符合多項條件,主因是保障社會安全以及顯示服刑者已具改過自新的可能性。具體條件如下:
 
刑期必須已服滿一定比例
 
有期徒刑必須至少服滿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視罪行情節)
 
無期徒刑通常需服滿二十五年以上方得申請
 
在監行為良好
 
未受重大處分
 
積極接受矯治、作業訓練、讀經或技能教育
 
假釋後可在社區安定生活
 
有固定住處、家人支持或工作機會
 
無重大社會危害性,且具回歸社區的最低保障
 
適用情況不得涉可恕罪(例如殺人累犯等)
 
若服刑是因重大暴力、組織犯罪或有被害人強力反對,法院可能依法排除假釋適用・
 
假釋申請失敗怎麼辦?可以再申請或上訴嗎?
 
假釋申請被駁回後,可採取以下策略:
 
了解駁回原因:如刑期不足、行為不良或安置不穩定
 
補強弱項後再行申請:申請時間通常每年一次,可累積矯治成果或職業技能
 
調整申請資料:新增工作證明、製作品、社區推薦信等,以展現誠意與準備度
 
值得注意的是,假釋申請本身沒有上訴機制,司法機關駁回後僅能於次期重新提出或透過律師提出更完整的補件資料。
 
相關法律與制度流程整理
 
以下為與假釋申請相關之法律與制度要點:
 
刑法第87條:明定假釋資格、審查與撤銷原因
 
監獄行刑法第39–44條:規範假釋申請流程與監所裁量事項
 
每次假釋申請受理流程如下:
 
獄方草擬行為報告與推薦意見
 
地方法院或矯正署初審
 
十天內裁准或駁回
 
裁定核准後,監所設計釋放時間與觀察期間
 
實施觀察期間管束與輔導方案
 
假釋案例分享與法院判決
 
案例一:短期徒刑且積極矯正獲准
張某服刑6個月後勤勞表現良好、自學夜校並每月準時申請假釋,地方法院依其行為改善與社區家人支持,同意以剩餘刑期1/2採假釋。
 
案例二:被駁回後補件再次申請成功
陳某最初申請因無固定住所與工作被拒,但他出獄前2個月找到就業機會、母親書寫支持信,隨後於隔年申請通過。
 
案例三:假釋違規後恢復服刑
李某獲假釋後違反限制令,未依期報到並涉公共場合鬥毆,法院依規定撤銷假釋,須回監服刑剩餘期間。
 
我們提供哪些假釋申請專業服務?
 
為協助您順利申請並取得假釋,我們提供以下服務項目:
 
初步評估必要條件與適用性
 
協助蒐集監所表現雇主證明與家人支持資料
 
證明具備安置與工作機會(如面試邀請函、住處租約等)
 
製作個人改過報告與矯正成果展示
 
出庭陪同申請假釋與協議觀察期安排
 
假釋後觀察期諮商與行為輔導支援
 
小結:假釋不是結束,而是重啟人生的踏板
 
假釋向來被視為司法與社會給予服刑者兩度機會的制度機制。一次成功的假釋,不僅能讓服刑者提前回家、節省服刑時間,也常代表社會開始接受改過之人。
 
若你或親友正面臨假釋申請機會,誠摯建議提早蒐集資料,積極表現,並適時諮詢專業協助。我們將陪你從評估、申請到假釋中各階段,協助重返社會、重啟人生。
電話諮詢LINE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