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專線(24小時法律諮詢專線)
0800-671-671
性侵
性侵少女通緝犯 栽在假少女手中
27歲男子陳振龍,因涉嫌跟少女性交,被判刑後潛逃,遭到通緝,案經刑事局將其列入性犯罪查緝對象,責由全國警方追緝後,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日前利用陳嫌喜歡搭訕少女習性,以假少女身分,透過臉書攀談,果順利將他約出逮人到案,讓他直搖頭。
警方調查,陳嫌因網路交友,跟1名少女發生性關係,少女父母親發現後,對陳嫌提告,陳嫌遭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判處1年10個月,陳嫌沒有如期到案,今年6月遭到法院通緝,隨即藏匿到桃園市八德區租屋,以打零工為業。
今年6月,刑事局將為免性犯罪通緝犯全國趴趴走,再度犯案,將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通緝犯列管,要求全國各警分局動員追緝,陳嫌便被列入查緝對象。
警方上月底查知陳嫌曾出沒在新北市樹林區,經派員前往查察,發現僅是陳嫌友人住所,無計可施下,心頭一轉,想到陳嫌可能喜歡上臉書搭訕女子,便假裝少女加入其臉書攀談,果然順利將他約出到桃園市其租屋處附近的超商,一舉將其逮捕,也令他錯愕當場。〔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自由時報)